长期以来,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投资来源以公共财政为主。仅在部分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等水利水务项目上,有零星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与经营管理。近日,《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正式发布,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
据统计,近5年我省水利建设项目中,社会资本投资的仅占投资总量的5%左右。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存在“进不来”“不愿进”和“不可持续”三个方面的问题。
对此,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办法》将国家实施意见中的‘重大水利工程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扩展为所有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开放,不预设任何社会资本进入门槛,‘进不来’的问题已经不存在政策障碍。”
据了解,我省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共10大项20小项,总投资约990亿元。目前有两项已基本实施完成,5项正在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前期工作。
据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没有直接收益,将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也欢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
目前水利工程以财政投入为主,为了保证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竞争,《办法》规定,所有项目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方,确定投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