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 [VIP会员] | 帮助中心   |  快速发布测试|   报价搜索|   RSS信息订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行业分析

使用挖掘机要先申报?佛山环境治理确定新目标

  • 作者:admin
  • 时间:2015-12-17
  • 阅读:2491
  • 文字选择:
近日,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在一审及征求意见后,名称迎来大改,与一审时的“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不同,更名后草案修改建议稿适用范围增加了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这标志着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已经成为佛山大气污染治理的新目标。

       近日,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在一审及征求意见后,名称迎来大改,与一审时的“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不同,更名后草案修改建议稿适用范围增加了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这标志着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已经成为佛山大气污染治理的新目标。

  草案修改建议稿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上路行驶。同时规定将在本市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制度。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的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前5个工作日向交通部门、住建、农业等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使用。如果未向主管部门申报或谎报、瞒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可处3~5万元罚款。

  同时,环境主管部门将定期对相关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抽查,如果使用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处以5000元罚款。

  据了解,草案修改建议稿将在本月17~18日举行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二审。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评论列表  更多

最权威的农业行业门户网站
更多>

金牌商家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