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沃重工与天津市88家农机作社以及山东、江苏、安徽、天津、河南等多个省市的2000多家农机合作社签订共建协议。
“企社共建”指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各自发挥其优势,建立发展联盟,双方签订《雷沃重工农机合作社企社共建合作意向书》,通过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来实现农机合作社、雷沃重工的共同发展。
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生产标准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早在2011年,雷沃重工就开始积极探索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摸索,成功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企社共建模式。
目前,雷沃重工已实现新产品推广5982台套,有力提高了当地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