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在柳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七届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公告了《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对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土地进行储备的议案》审议通过消息。
此次议案中,公司全资下属企业上海柳工叉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办公室(合称“甲方”)就上海叉车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储备予以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由于此次土地储备为非关联交易,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在此次召开的会议中,同意上海叉车与甲方、实施单位上海市青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储备项目企业搬迁补偿合同》,并获得土地储备搬迁项目补偿总额为8,8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