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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12家企业申报材料获工信部受理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09-27
  • 阅读: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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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日前发布通告显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要求,故予以受理,并要求上述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

  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日前发布通告显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材料基本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要求,故予以受理,并要求上述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六安市微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大地强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华博三六电机有限公司

  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天元智能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特种备件制造有限公司

  据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编辑了解,2010年9月,工信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明确表示,工业产品再制造是制造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效手段。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有利于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明晰各认定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所涵盖的再制造产品认定范围包括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其零部件等。

  各相关单位应依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施指南》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推荐、认定评价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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